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23
第一条:
学校学生健康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保证学生健康成长,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的法律法规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我校在校学生。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管理制度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制度,负责制定服务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第五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个人健康档案,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检资料等内容,体检情况及时用书面等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顺利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第六条:
学校卫生室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深入开展。
第七条:
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性病及艾滋病的预防与了解。
第八条:
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第九条:
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第十条:
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个人讲卫生。
第十一条:
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上好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每位老师都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
第十二条:
每个课间学生要到户外活动,每个教室都要开窗通风、每周要对教室、走廊等学生活动场所消毒2-3次。
第十三条:
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卫生室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逐层上报,卫生室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第十四条:
每周对学校内食堂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查。每餐留样,校长陪餐签字。
第十五条:
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建筑技工学校
2020年8月25日